亲生父亲竟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 拘留!
发布时间:2018-09-05 访问次数:802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公安一位离婚后的父亲,却拒绝支付随母亲生活小孩的抚养费。8月30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对这位“绝情”父亲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6年8月,危某和樊某经法官主持调解离婚,约定双胞胎儿子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到两个儿子年满18周岁。
由于樊某一直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2018年7月,危某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樊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对方表示已再婚,经济压力很大,无力支付儿子们的抚养费,在说明财产情况时,也未如实报告。执行干警向其讲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就撒手不管,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孩子,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樊某不以为然,仍然找各种理由推脱。
经执行干警查证,樊某名下登记有车辆一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樊某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其行为严重妨碍该案执行,应当依法予以制裁,遂对樊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