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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权 善意执行涉企案件

作者: 杨芝林    发布时间:2020-08-28  访问次数:630

“前前后后经过六、七年的诉讼和执行,终于把我买房的预付款执行到位了,衷心感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8月2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为民排忧,替民解难”的锦旗送到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王某与荆州市某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贸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经荆州区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依法判令物贸公司返还王某购房款13.5万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因物贸公司经营不善己歇业,判决生效后物贸公司未能履行分文。同年2月22日,王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干警张星通过走访调查并深入银行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物贸公司除部分厂房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同时从执行局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涉及被执行人物贸公司的执行案件还有4件,债务共计500余万元。随后,张星对物贸公司一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续查封。在拟实施土地价值鉴定及拍卖变卖的过程中,荆州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此宗土地及厂房已纳入政府拆迁范围。鉴于此,张星等执行人员多次深入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及项目部,主动与项目部沟通,并依法下达扣留被执行人物贸公司拆迁补偿款的协助通知书,为推进案件的执行带来了希望。关于债权分配,执行局多次组织债权人进行协商,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互谅互让,以关爱和保障弱势群体利益为前提,几经磋商终于达成了债权分配一致意见。

8月25日,荆州区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物贸公司拆迁补偿款115万余元,根据债权人分配协议,王某拿到了当初购房本金13.5万元。在此案的执行过程中,充分展示了执行干警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善意执行的理念和工作作风,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1至8月,荆州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4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730万余元。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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