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坚院长到洈水法庭调研 督导落实环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银河网站

肖志坚院长到洈水法庭调研 督导落实环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9-10-10  访问次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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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湖北高院与湖南高院签订的《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近日,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一行前往松滋市法院洈水法庭调研,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充分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为环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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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查看了洈水水库水域地图后,肖志坚指出,《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洞庭湖生态保护提升到更高层面,将有力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荆州中院作为湖北省唯一一个涉及环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中级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荆州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协议内容,抓住执法办案中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荆州中院、松滋市法院要积极构建与洈水水库管理局的双向互动机制,挂牌建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打造融合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石首市法院、公安县法院也要积极与当地河、湖、港、库管理部门沟通协作挂牌建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为环洞庭湖生态文明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探索在石首、洪湖等地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要进一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充分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要依法支持各级政府及其环保、国土等行政部门合法的行政行为,为其加强环境资源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荆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文、松滋市法院院长徐忠德等参加调研。


文章出处: 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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