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背后的法与情-银河网站

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背后的法与情

作者: 周姚桃    发布时间:2021-08-30  访问次数:360

近日,松滋法院洈水法庭庭长田井波通过教育、劝说等方式,深入、细致、耐心释法说理,促使被告成某(化名)履行了生效判决,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其营造了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成某与朱某(化名)于2008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成,后成、朱二人于2013年9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小成由母亲朱某抚养,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小成大学毕业止。但离婚后的七年多时间里,成某并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朱某遂将其诉至洈水法庭。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及时联系了成某,成某表示离婚后自己过得也不好,收入一直不稳定,加上每次去探望孩子的时候,朱某总是百般推辞,拒绝让父女团聚,导致双方关系一直僵化,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拒绝支付抚养费。庭审过程中,双方更是互不相让,认为都是对方的过错才导致了目前的局面,虽然承办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为矛盾过于激烈,最终该案没有调解成功。

但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在判决之后还一直跟双方当事人保持着联系,并从“一切为了孩子”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成某最终意识到作为孩子父亲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孩子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判决生效后第三天便将前期欠付的抚养费一次性转给了朱某,并表示后期抚养费会按时给付,朱某也表示以后只要成某想看孩子,随时可以探望,并会为父女团聚提供便利。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