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银行卡、手机卡能赚钱?当心成为犯罪帮凶!-银河网站

出售银行卡、手机卡能赚钱?当心成为犯罪帮凶!

作者: 王晨阳    发布时间:2021-09-08  访问次数:476

当今,个人拥有多张银行卡、手机卡已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然而有些不法分子打起了这里面的主意——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就能轻松赚“快钱”?殊不知贪图眼前小利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出借、出租、买卖给他人,如若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租借人、买卖人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邹某通过微信添加某人为好友,对方提出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邹某的一张银行卡。在利益诱惑面前,邹某明知对方欲利用银行卡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于同年11月7日用自己身份证在某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新银行卡,同时又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将银行卡、手机卡及密码邮寄给对方。11月18日,受害人彭某被骗后向该卡号转账20万元。经核查,该银行卡在11月7日至18日期间的资金流水达40万元。

监利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非法出售银行卡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邹某有犯罪前科,此次再犯,应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监利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温馨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手机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转借和出售。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要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银行卡随意出租、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使用。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