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获拆迁补偿 行贿他人被判刑-银河网站

为多获拆迁补偿 行贿他人被判刑

作者: 林翠云    发布时间:2020-10-29  访问次数:373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8年底,被告人黄某某得知由其实际控制的荆州区某精品酒店被纳入荆州大道项目征收范围后,为多获取征收补偿款,在征收补偿过程中黄某某送给时任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熊某某人民币6万元,送给荆州大道项目部主任郑某某8万元,送给征收小组工作人员毕某某等3人共计8.5万元。在此期间又送给毕某某本人和通过毕某某送给郑某某等3人共计20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42.5万元。2019年11月,被告人黄某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5月,其家属退缴违法所得321.7万余元。2020年5月15日,检察机关以黄某某涉嫌行贿罪向荆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对其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黄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321.7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释明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官提醒

行贿是滋生腐败的重要诱因,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坚决打击行贿行为,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胜利具有重要作用。该案中,黄某某唯利是图,“围猎”党员干部,扰乱规则,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行贿者必有所图,或为利、或为权,为达到其目的,污染营商环境、破坏政治生态,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党员干部要立根固本,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不给“围猎者”以可乘之机。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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