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执行:赣鄂企业都“活”了
“我公司现在正准备复工复产,但是资金周转困难,被执行人之前承诺的执行款还没有到位,请法院能够督促对方尽快付款,以缓解我公司的燃眉之急……”近日,松滋法院执行局干警邓姣华接到了湖北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求助电话。
某再生科技公司为江西某包装公司提供生产所用的原料纸品,2018年供货结束后,该包装公司尚欠某再生科技公司货款800余万元,该买卖合同纠纷经松滋法院调解后,包装公司没有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下半年,某再生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包装公司仍然没有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遂根据某再生科技公司提供的线索立即赶赴湖南、广东和江西等多地,全面调查包装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并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包装公司配合履行了一部分义务。对于剩余部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包装公司从2020年1月起每月履行20万元直至全部执行完毕,后受疫情影响,2、3月的执行款未按期履行。
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包装公司,要求其尽快执行,但包装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也从疫情开始就一直没有营业收入,流动资金紧张,请求法院组织与某再生科技公司协调,希望能够解除对公司厂房的查封以便于办理银行贷款。因疫情期间无法组织现场调解,执行干警遂通过微信组织双方当事人视频协商,通过多次沟通,某再生科技公司表示在对方付款后可以提交解除查封厂房的申请,协商妥当之后,包装公司将执行款汇入松滋法院执行款专户,某再生科技公司也将解除查封申请予以提交。
4月12日,某再生科技公司领取了40万元执行款,截至目前,该案共执行到位金额640余万元,对于包装公司位于江西九江的厂房,也已通过委托执行方式委托辖区法院将解封手续办理完毕,该包装公司在解封之后也随之投入生产。
疫情期间,松滋法院执行不松劲,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服务抗疫大局,共执结执行案件78件,执行到位金额2686.61万元。主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强有力的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今后,松滋法院将继续按照《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办案方式,精准执行,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