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20年 法网恢恢终被法办-银河网站

肇事逃逸20年 法网恢恢终被法办

作者: 吴婷婷    发布时间:2020-08-17  访问次数:412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郭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损失42万余元。

1999年9月凌晨,被告人郭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道路行驶,偶遇在路边寻求帮助的王某(化名),郭某应王某所求欲将其搭载至目的地。途中,郭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倒,二人均掉入水渠,郭某昏迷转醒后,见王某已死亡,便驾车逃离现场,之后逃至外地。2019年10月郭某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郭某应予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郭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能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是自首,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42万余元。

法官提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过了多久,都会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相应的后果。该案中,郭某在外逃匿20年,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举步维艰,最终投案自首。20年有家不能回,20年战战兢兢生活,无法侍奉父母享受天伦之乐,无法陪伴子女感受舔犊情深,这些缺失是再也无法弥补的,究其根本,就是因为自己一时的错误决定。法律是不可突破的道德底线,勿犯法,犯法必被究。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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