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弥市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银河网站

喜报!弥市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 杨芝林    发布时间:2021-01-19  访问次数:305

1月15日,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上,省高院通报表彰了全省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荆州区人民法院弥市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荆州区人民法院弥市人民法庭位于荆州区弥市镇集镇,现有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保安1人、驾驶员1人,负责全镇25个村民委员会、1个街道居委会,10万余人口的民商事审判与执行,近三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00余件,其中2020年1至12月共结案179件,结案率为89%。近年来,弥市法庭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基建,统筹兼顾全面加强法庭建设,主动作为助力乡村治理,谱写了新的篇章,铸就了辉煌业绩。2017年以来,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荣获全市法院先进单位一次,有6人次荣获市、区表彰。

抓党建 强队伍

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是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弥市法庭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建引领,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近五年来,无一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参加当地党委和本院开展的理论学习、政治培训,认真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今年以来,全庭参加政治理论学习100余人次,学习笔记人均达到1万字,学习心得体会人均不少于2篇。同时,积极参加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入户摸排扶贫、疫情信息500余人次,参与志愿者服务20余人次,捐款捐物合计约1000元,主动服务群众,引领社会风尚,彰显党员干警风貌。

提升业务素质。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民法典》等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每周五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做到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政治业务学习任务及要求。

狠抓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项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两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庭长彭刚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体同志严格自律,认真执行考勤、审判、执行等日常管理规定,法庭良好的纪律作风、司法形象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认可。

坚持学以致用。自觉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政治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过硬的纪律作风,推动了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庭建设的持续发展。全体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克服重重困难,“五加二”“白加黑”,每年结案近300件,无一严重差错,无一引发信访缠诉,无一投诉不公不廉。

优环境 夯基础

2014年3月,庭长彭刚上任伊始,面对位置偏僻、面积狭小、年久失修、条件简陋, 已不能适应日趋繁重审判工作需要的法庭办公办案条件,他满怀激情、励精图治,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2018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占地4亩、投资300万余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弥市法庭迁址新建项目终于尘埃落定、破土动工。

2019年底,迁址新建的弥市法庭竣工投入使用,“选址优化、功能完备、形象庄重、环境优美的弥市法庭,已成为弥市集镇法治广场的标志性建筑。”弥市镇委书记胡庆海对新建的弥市法庭给予高度评价。

在法庭建设期间,庭长彭刚与院基建专班一道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心打造。高站位规划,优化法庭选址。人民法庭工作要做到便民利民惠民,选址很关键。他亲历亲为,不等不靠 ,在优化法庭选址上不遗余力,经过实地考察和论证,最终在弥市集镇新区人民广场对面的黄金地段征地4亩。高起点布局,完善审判功能。立足弥市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涨的司法需求,法庭整体布局融诉讼服务、特色审判、诉讼调解、文化建设、环境优化于一体,凸显了结合辖区紧、诉讼功能全、整体形象优等特色亮点。高质效实施,打造精品工程。他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基建,以法庭为家,以民生为本,以基建为重,下足“绣花”功,致力打造安全工程、民心工程和品牌工程。

“弥市法庭基础建设的巨大变化,为老百姓打官司创造了优美舒适的诉讼环境,真是漂亮、便捷……”一位案件当事人感慨万分地说。

建机制 提质效

推进社会治理、加快乡村振兴,人民法庭责无旁贷。去年7月8日,荆州区法院在弥市法庭专题召开“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会”,其工作成效被《湖北法院简报》予以推广、被《楚天法治》宣传报道。

2017年以来,弥市法庭依托审判执行职能,大胆创新、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建立和推行“三化三调”(“三化”即:参与管理网格化,送法“五进”常态化,巡回审判规范化;“三调”即:提前介入参与调解,诉前诉中坚持调解,疑难案件多元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了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护航经济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

实行司法服务关口前移,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百姓司法需求。

参与管理网格化。借助弥市镇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入网入格,实现法庭参与辖区社会管理前移。如弥市村两户相邻村民,因宅基地而产生矛盾纠纷多年,法庭通过网格员得知后,彭刚主动上门做工作,耐心细致释明法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化解了两邻居的心结,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送法“五进”常态化。深入开展送法进街道、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依法治理乡村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2019年以来弥市法庭开展法律“五进”活动20余次,上普法课4场次。

巡回审判规范化。法庭定期或不定期走村入户开展调解、庭审等工作,减轻群众诉累,并利用典型案件召开观摩庭扩大教育效果。如针对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组织村民参加庭审旁听,收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坚持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提前介入参与调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与村委会、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队、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提前介入,切实把矛盾纠纷稳控在初始、化解在诉前。如在处理一起3死1伤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中,法庭主动介入,在镇政府的组织下,与司法所、交警队、村委会等联动单位一道,及时平抑了死者家属的闹事情绪,促进了事故的妥善处置。

诉前诉中坚持调解。坚持“调判结合,调解先行”原则,积极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2019年以来弥市法庭案件调撤率达41%。

疑难案件多元调解。针对不同案情,主动邀请镇综治办、妇联、村委会、街道、司法所、派出所、交警大队、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参加,对疑难案件形成调解合力。在审理及执行一起养殖合伙纠纷案件中,弥市法庭充分发挥镇调解委员会作用,齐心协力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统筹兼顾两手抓,齐心协力谱新篇,是对弥市法庭工作的真实写照。全庭同志坚守岗位、奋力拼搏, 用“心”筑牢法院前沿阵地、用案结事了守护一方平安和谐,受到了各级高度肯定和当地群众的称赞。(杨芝林)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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