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对方名义签收文书?监利法院开出司法惩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银河网站

冒用对方名义签收文书?监利法院开出司法惩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作者: 张豹    发布时间:2022-04-15  访问次数:670

近日,监利市人民法院发出司法惩罚决定书,决定对冒用被告名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的陈某采取罚款1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

近日,监利法院朱河法庭受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唐某离婚纠纷一案。收案后,法庭按原告提供的银河网站的联系方式向被告电子送达传票等文书无果,后向被告亲属等多方询问得知,被告可能在国外,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后陈某通过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另行提供了唐某的银河网站的联系方式,且此号码与司法协查系统显示的唐某号码一致。

朱河法庭根据陈某提供的号码重新向唐某发起电子送达,系统显示对方已签收。为确保当事人签收属实,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此电话向唐某核实,但始终无人接听。法庭随即联系陈某,陈某表示其与唐某在微信上有联系,对方确已收到法院文书。

开庭当日,陈某来到朱河法庭,承办法官询问陈某如何得知唐某已经收到传票,陈某随即出示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承办法官在大量聊天记录中敏锐地发现其中有本应送达给被告的法院传票。在承办法官的再三追问下,最终陈某将事实和盘托出——唐某出国时把号码留在家中,该号码实际处于陈某掌握下,陈某便冒用唐某名义签收了传票等文书。

陈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诉讼权利,扰乱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开具了司法惩罚决定书。陈某当场写下悔过书,交纳了罚款,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会遵纪守法。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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