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1-10-11 访问次数:342
俗话说“买卖不成情谊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发生“合作不成情谊断”的情况。近日,石首法院新厂法庭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法理结合沟通打开双方心结,帮助一对昔日好友握手续友情。
李某和刘某系朋友关系,均开设衣物洗护店。李某因在疫情期间亏损严重,便与刘某商议将其店里的洗衣设备等卖给刘某,并将设备操作技术等一并转让。最后,双方约定刘某支付机器设备款30000元,李某和李某妻子帮刘某打工到年底,提供技术服务,直至刘某学会洗衣设备操作,并以借条的形式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以后,李某与刘某因为技术教授和老客户服务问题发生矛盾,李某及其妻子一气之下便没去店里继续工作,而另一边刘某还没有学会机器操作,与此同时店铺经营状况也不太理想,刘某便要求李某将机器设备拖走,表示不想要机器了并拒绝支付机器货款。随后,双方发生纠纷,李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支付机器设备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李某和刘某不仅是银河网站的合作伙伴,还是多年的朋友,为避免矛盾激化,便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背对背了解了原被告内心想法,并针对问题症结进行情理法交融地劝导。最终在法官地耐心劝说下,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李某将机器设备款降为25000元,刘某也及时支付原告李某8000元机器款,并承诺余款在今年年底前付清。
近年来,石首法院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同时,缓解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效果。自2021年以来,石首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714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12件,调撤率41.6%。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