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七年旧案巧执结 老人“心病”终化解-银河网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七年旧案巧执结 老人“心病”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1-05-25  访问次数:837

5月17日,一位七旬老人手拄拐杖来到公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七年了,终于兑现了,多亏你们啊,我这积压多年的‘心病’也算是‘治愈’了!”说着,丁老长叹了一口气。

2012年至2014年期间,甘某某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丁老借款238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5年5月。

借款到期后,甘某某并没有主动还款,且一再推脱,于是丁老将其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甘某某和妻子黄某某依旧未履行,丁老多次联系不上甘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每月都有一定的工资收入,但无法一次性偿清所有案款,且孩子正在上学,其丈夫甘某某又不知去向,该笔工资是她唯一的收入。考虑到多方因素,执行干警决定冻结黄某某的工资,在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孩子教育的情况下,每月划扣1000多元。

70多岁的丁老身体越来越弱,行动也不便,每天都需要靠药物治疗,大笔的费用让他倍感压力,而一直未结清的欠款成了他心里的一块“巨石”。

为妥善化解该案,执行法官多次走访,想尽办法,组织双方沟通,最终黄某某愿意用公积金还清这笔债务,而丁老也愿意放弃部分利息,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后经法院向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说明该案的特殊情况后,公积金中心考虑到社会稳定和矛盾化解,同意协助该案的执行,在核实材料之后,扣划了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9万元。

至此,一件长达七年的执行案件妥善执结。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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