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确认工作,3月4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一行到沙市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调研,荆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文、行政审判庭庭长何炳松,沙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张乐喜听取了沙市区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确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同与会同志就沙市区法院办理的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进行了交流,并就司法确认工作中具体承办部门、审查形式、审查步骤、评估机构选择、司法确认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张乐喜表示,沙市区法院的一些举措和建议,对于下一步研究制定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确认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希望沙市区法院干警再接再厉,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邹应斌表示,沙市区法院定会扛起长江大保护的责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好省法院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确认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美丽荆江新画卷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