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元货款拖欠4年 松滋法院高效调解促履行
作者: 李桂林 发布时间:2022-04-15 访问次数:350
“才几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几年的难题。”近日,案件当事人邹某将一面写有“尽职责心系企业 共兴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到松滋法院新江口法庭熊家芳法官手中,对新江口法庭成功调解合同纠纷深表谢意。
原告某工贸有限公司与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混凝土电杆和预应力砼电杆。原告按约交付了被告订购的全部物资,被告却未能按时给付货款262160元,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熊家芳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熊家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针对案件矛盾焦点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案件受理后六日,被告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拖欠原告某工贸有限公司长达四年的货款。
“看着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会继续长期合作,我才觉得这个案子是彻底办结了。”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后,熊家芳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