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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加努力,成就理想事业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200

——江陵县人民法院王硕同志先进事迹

 

    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硕同志,中学时代开始,就曾梦想当一名人民法官,这种不可言状的法官情结一直深藏于心,成了她自己的秘密,时不时的在心中回荡、撞击、奔腾,影响着她对人生道路的抉择。也许是她对法官职业的真诚向往,200012月,受到命运垂青的王硕终于站到了神圣的独角兽下,成为了江陵县人民法院一名正式干警,触摸到了法官殿堂的大门。

    王硕同志考进法院时的第一学历,只是法律专科毕业,既使是在书记员的岗位上,也尝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刚来法院时那种自发的、想要大显一番身手的心情顿时也荡然无存,一时间陷入了痛苦的思索。在她迷茫、傍徨时,身边的一名老法官契而不舍、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把她惊醒。他四十出头,在部队服役期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江陵法院工作,是同事们公认的一名办案能手。他的桌上长年累月的摆放着十几本厚厚的法律书籍,业余时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一边研究案例,一边做着笔记。见他一惯如此,王硕同志不解的问道:“您已有律师资格,又是这把年纪,还这么劳神费心的学值得吗?他笑着回答:“准备报考研究生,为自己增加点学习压力,不然就会掉队。更不能胜任新时期法官的重担。”一句朴实的话,顿时让她哑然和自责。单凭她二十几岁年轻的精力和记忆优势,就是他不可比拟的。但这位老同志尚能争分夺秒的刻苦学习,更何况是她这个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于是,她报考了中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的过程,是一个磨炼人的意志的过程。法律概念、术语和浩如烟海的法条,对于一名自学者来说,宛如一条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和一座座不可翻越的崇山峻岭。没有端正的态度和拼搏精神,要想圆满学完规定的课程,只能是自欺欺人。于是,她详细制定了自学计划,下定决心,宁可少睡觉也要保证每天五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同时,在工作中,不放过任何一次观摩开庭的学习机会。身边的同事、院里的领导也成了她学习的老师。2004年,王硕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统一考试,200510月,被县人大破格任命为审判员,从此,她光荣地成为了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队伍中的一员,年少时的梦想终究变成了现实。

    穿上法袍,坐在公堂之上,敲响法槌者,就是少时梦想的法官吗?几次开庭之后,她深深的体会到,这只是形式上的理解,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法官独有的职业品德和高尚人格,更要有一股对法治理念的执着追求。按院案件管辖分工,她所在的庭主要负责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特别是破产案件的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矛盾突出。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一方社会稳定。20047月,江陵县机械厂被宣告破产,该厂是原江陵县设在郝穴镇的唯一一家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年代,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可谓旱涝保收,后来,由于经济体制的变革,市场的无情。该厂年年亏损,终于被迫停产。当年的“金饭碗”变成了如今的“泥饭碗”。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根本的影响。200511月,该厂正处于资产变现阶段。一天上午,买主前来该厂拖运竞买的财产时,被该厂几十名职工拦截,要求卸下已装车的设备,双方僵持不下,情绪激动的职工们便用办公桌椅堵住了厂大门,喊出:谁敢运走设备,就打断谁的腿,砸烂他的车。当时,庭里只有王硕一人值班,其他同志均外出办案,在接到留守人员的求援后,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电话请示庭长后,她立即带上几名法警和案卷与清算组成员一起赶到现场。看到在场职工们脸上流露的深沉表情,同情之心油然而生。正当她询问事情原委时,一位老职工将她一掌推开,吼道:“你们小小年纪都有工资,我们在厂里干了一辈子,到老却连生活保障都没有!”这时,职工们也围了过来,要她给一个说法。个个怒形于色,矛盾一触即发。几名法警见她遭到围攻,便扒开人群挤到她身边,小声对她说:“小王,这事还是等领导来处理吧!”王硕不断没有退宿,而是打定主意留在现场,心平气和的对老职工们说:“我理解大家的心情。我也有亲戚和你们一样,因为单位改制、破产,下岗在家。后来是政府按有关法律政策进保,生活才得以妥善解决。”为了规避众怒,她对那位老职工说:“您是厂里的元老,德高望重。今天大家这么做肯定有原因,请您帮我找几名能代表大家意见的职工,我们坐下来谈,谈不出结果,设备就留在厂里。您看行吗?”经过权衡利弊,老职工爽快的答应了。在他的帮助下,很快选定了代表,通过座谈,终于了解到事情的起因:一是卖掉厂里的设备,老职工一时难以割舍。二是部分职工对设备拍卖价格不知情,怕低价转让损害了职工利益。由此给职工的买保险的资金也没有了着落。为了打消职工们的顾虑,王硕同志当场从案卷中拿出了拍卖设备的评估报告、职代会与清算组关于设备拍卖底价的决议,以及发布的公告和拍卖笔录,当在场的职工代表们了解到厂里设备是依法拍卖,公开竞价,中标者是先付款后提货,职工进保资金早已到位时,情绪明显缓和下来,先前发怒的老职工对她说:“王法官,厂里停产后,我就长期在外,不了解厂里的情况。你们法院依法办案,变卖设备安置我们职工,我们还这样闹,真对不住。”听到他这样说,其他职工也打消了怒气,大家逐渐撤离了现场。事后,心有余悸的买主对王硕说:“要不是你们来的及时,今天少不了要挨一顿揍,我算是见识了人民法官执法为民的风采。”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能否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能否做到两袖清风,保持一身正气,是对自己的党性和法官职业操守的严峻考验。一次,庭里变卖企业破产财产中,一竞买人托王硕的同学说情,要求不要公开竞卖,按底价处理给他,并带来了礼品和现金。同学直言不讳的说,其它竞买者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这么做,不会有什么麻烦。更何况有句老话叫: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确,底价是清算组依照评估价讨论通过、破产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中疏通疏通,做个顺水人情碍不了大事。但良知告诉她,这是在拿法律做人情,是在慷破产企业之慨,是在克扣职工们的福利,也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职业道德的违背。想到这里,王硕坦诚得对同学说:“法院竞买破产企业财产应公开竞价,我讲同学友情,但不能用友情做交易”。请你谅解。同学见王硕态度坚定,自知没有希望,只好唉声叹气而去。后来,该项破产财产在竞卖中以高于底价一百四十万的价格被一位外地竞买者买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县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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