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助推办案水平提升 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银河网站

旁听庭审助推办案水平提升 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 杨岭    发布时间:2021-08-30  访问次数:412

8月26日,洪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邀请侦办该案的荆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洪湖保护区大队干警旁听庭审。

2021年5月,被告人潘某某在洪湖保护区螺山镇某水域起获投置在该水域的4条地笼时,被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同时查获非法渔具地笼4条及渔获物黄骨鱼5斤、鲫鱼小虾等40斤,共计45斤。随后,工作人员现场将被告人捕捞的鱼获放归洪湖保护区水域。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陈述,并对提交法庭的各类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潘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洪湖法院综合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具有的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被告人潘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旁听庭审的公安干警严格遵守审判秩序,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的控辩细节,切身感受审理流程。

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洪湖法院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并积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强化各部门执法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达到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的目的,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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