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这个乡镇法庭重新启用-银河网站

洪湖这个乡镇法庭重新启用

作者: 彭涛    发布时间:2022-03-04  访问次数:1092

2月28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正式重新启用,该法庭将为新滩经合区的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优质司法服务。

法庭启用工作会上,洪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崇理对新滩法庭全体干警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大家找准“位子”,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和群众,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要办好“案子”,抓好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要不出“乱子”,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不断探索创新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争创“牌子”,发挥新滩地理区位优势,在服务法治营商环境上,积极探索法庭特色品牌创建。

新滩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汪凡对新滩法庭的重新启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新滩法庭在新滩经合区发展关键时期重新启用,为新滩发展注入了有力政法力量和法治保障。希望新滩法庭干警能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做辖区经济发展的护航者、化解纠纷的执行者,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表示新滩党委政府会一如既往支持法庭工作,把新滩法庭品牌打响打亮。

新滩法庭负责人刘慧敏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作为重启后的新滩法庭第一棒,必须要走在前,作表率,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扎根基层,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坚定的责任担当、饱满的工作干劲,交出一张独属新滩法庭的靓丽名片。

新滩人民法庭始建于1992年。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洪湖法院对各乡镇法庭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原新滩法庭与大同湖法庭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迁至大同湖。近年来,新滩经合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飞地经济”高速发展,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洪湖法院主动对接新滩经合区,重新启用新滩法庭,切实为当地群众及企业提供“贴身”优质司法服务。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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