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善意文明执行 助企破困局促多赢-银河网站

荆州中院:善意文明执行 助企破困局促多赢

发布时间:2020-08-12  访问次数:440

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洪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市某房地产项目17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依法解封,意味着该地块可正常启动开发建设。自2017年以来,每月为该项目不定期办理相关解封,保证正常建设运营,已成为执行干警的工作常态。

该项目开发商、洪湖某房地产公司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是洪湖某银行,涉案标的额达2亿余元。

办案之初,荆州中院执行局调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涉及外地多起案件,该公司账户、开发项目的房产、土地均已被外地多家法院冻结、查封,没有其他财产可供履行银行贷款。与此同时,该项目一二期购房户待办证,三期购房户待交房,涉及约700户。项目一旦“烂尾”,不仅房地产企业难以偿还银行贷款,还可能带来社会矛盾。

只有盘活项目,房地产企业走出困局,才能实现多方共赢。在荆州中院执行局和当地政府的积极引导下,银行和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房地产公司继续开发该项目,房产销售运营所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建筑工程款及履行其他外地债务等。

与此同时,该院执行局积极与外地法院协调,解封相关房产、土地,并督促房地产公司定期履行外地债务;当地政府对项目运营进行监管,确保购房群众拿到房、办到证。“目前,该项目五期已顺利开发,已向银行履行还款9000余万元,购房群众交房、办证均未受到影响。”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黄灿说。

为涉案企业保活路、找出路,正是荆州中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荆州市两级法院实行多项具体措施: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活扣”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死扣”;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银行账户资金采取冻结措施,明确具体冻结数额,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生产性资料、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同时,荆州中院执行局还坚持对内严管,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禁拖延、消极执行,探索团队化办案模式,创新引入律师、公正机构参与执行,提高执行质效。今年上半年,荆州市两级法院首次执结案件平均用时96天,快于全省平均用时。

“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坚持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要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的基本原则,以案施策、精准执行,力争兼顾多方利益实现共赢。”黄灿介绍,下一步,荆州中院还将就民事财产保全工作制定精准措施,引导全市法院依法处理好依法保全与善意文明的关系,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 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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