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受伤索赔遭拒 法院调解事了促和谐
作者: 王晨阳 发布时间:2020-09-30 访问次数:442
近日,监利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身为贫困户的原告最终就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与某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及时化解了燃眉之急。
2020年1月27日,朱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超车转弯时,与李某乘坐的他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经监利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对事故负全责。经调查,朱某驾驶的客车车主为胡某,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有效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朱某、胡某和保险公司均拒绝对李某进行赔偿,李某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各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监利法院受理该案后,原告向该院申请诉讼费用减免缓缴,监利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用减缓缴,减轻其诉讼负担。同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系建档立卡扶贫户后,为更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遂多次与几名被告联系,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得知被告某保险公司有调解意向,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协调双方进行调解。
9月22日,李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来到监利法院,在充分了解情况并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力求公平、合理地协调案件,公正地解决纠纷。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协调沟通,双方最终表示愿意和解,由被告支付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36418元,伤残赔偿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监利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涉及精准扶贫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主动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同时,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落实扶贫对象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