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组织开展“四类案件”信息化监管平台培训
作者: 谢婷 发布时间:2022-08-22 访问次数:1012
为落实《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尽快熟练操作使用“四类案件”信息化监管系统,8月1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四类案件”信息化监管平台培训。
培训会上,培训工程师从立案人员、审判人员、院庭长等多个办案角色的角度,详细讲解了系统的各项功能。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四类案件”监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全市法院全面启用“四类案件”信息化监管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智能化甄别、全流程监督、全过程留痕,推动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监督模式,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到位、管理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实现规范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防范化解司法风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文章出处: 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