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好学 成就法官梦想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60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要向大家汇报的是荆州区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张艳丽同志勤奋好学、爱岗爱业,从书记员成长为法官的奋斗历程。
1994年,年仅19岁的张艳丽带着对法官职业的真诚向往,成为了荆州区法院的一名正式干警。她被安排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2005年被任命为审判员,2007年被任命为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参加工作十五年来,她始终怀有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追求,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2006年被荆州区委评为“十佳”女政法干警,2007年元月光荣地出席了荆州区第三次党代会。
刚进法院时,法律工作对于初出校门的张艳丽来说既陌生又新鲜。她担任着书记员和内勤工作,负责记录、送达、校对法律文书、装订卷宗、档案管理、案件报表、账务等工作,每天的工作时间被排得满满的,面对这些烦杂而枯燥的工作,她没有叫苦叫累,更没有怨言,而是很快地进入角色,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工作上讲究方法,并利用晚间、周末等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难以想象的工作任务。刚开始作庭审记录时,由于记录速度慢、跟不上来,她就利用业余时间边听广播、边做记录,提高自己的记录速度;同时,每次做记录前,她总是提前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分清条理,掌握记录的主次,逐渐地从生疏到熟练,从语无伦次到条理清晰。
张艳丽到法院参加工作时,刚刚高中毕业,在审判第一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使她明显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本职工作,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法律函授班的学习。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过程,是磨练一个人意志的过程。法律概念、法律术语和浩如烟海的法条,对于一名初学者来说,宛如一条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和一座座不可翻越的崇山峻岭,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要想圆满完成规定课程,确实不易。十几年来,她作的学习笔记达10万字以上,整理的法律资料卡片有厚厚的10多本。一份耕耘一份收获,1997年和2000年她分别取得了法律大专和法律本科文凭,为实现法官梦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如果说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在芸芸众生中,选拔称职的“守门人”,是人类自从有了法律以来就孜孜以求的目标。我国法官的遴选条件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严格到严格的发展过程,《法官法》的实施更加提高了法官的门槛,对那些有志成为法官的追求者,无疑更是一个个新的挑战和一道道严峻的考验,作为书记员的张艳丽也是如此。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第三次初任法官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却在她预产期20天后,考试地点又定在宜昌。刚开始她几乎打消了参加这次考试的念头,一心一意准备做个好妈妈。可孩子出生后,张艳丽怎么也不甘心放弃考试的机会,并打电话向庭长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庭长虽担心她的身体,但还是表示支持。10月16日,在母亲的陪同下,她带着出生仅有18天的儿子毅然踏上了赶考之路。一场考试需要两至三个小时,每次回到房间,看见饿得嗷嗷大哭的儿子,她总忍不住落下心疼的泪水。这次考试虽未通过,但更坚定了她奔向法官殿堂大门的信心与决心。
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司法统一考试。为了迎战司法考试,张艳丽每天下班后就开始复习,才两岁半的孩子哪能给她清静,每当她看书学习时,玩皮的孩子总是趴到桌边乱画,为了静心学习,她与儿子、丈夫少去了多少相伴的时光,与亲朋好友少了多少相聚的机会。2002年和2003年两次司考,她未能通过,但面对一次次失败,她没有气馁、更没有放弃,学习成了她生活的重心。
她在尝到失败的苦涩后,经过冷静分析,认为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不扎实。2004年司考前,为强化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她自费到北京参加司法考试法律辅导,白天听课,晚上归纳做笔记,早晨天不亮就起床熟记法条,如饥似渴、分钞必争的学习,每天的睡眠不到六个小时。一个月后,她的视力陡然下降,并且严重失眠,但她以坚定的信念,顽强拼搏的精神作为支撑,锲而不舍,在辅导老师、学友的帮助下,她逐渐调整好了自己的学习心态和学习方式,成效日益显著。作为一个女人,离家时间长了,难免对家庭有些牵挂,但工作繁忙、操持全部家务的丈夫没有任何怨言,总是给予她更多的鼓励与支持。司考结束回到家里时,见儿子满脸是疤,她才得知:儿子长疮住了院,丈夫怕她学习分心,没敢告诉。她抱着儿子、面对家人,感到愧疚不已。“有志者,事竞成”,当她以379分的成绩通过司考的那一刻,她收获的是梦想和成功的喜悦,她动情地说“这是送给我三十岁生日最珍贵的一份礼物,也是对长期以来帮助和支持过我的领导、同事、亲友们最好的回报”。
十年艰辛,张艳丽终于成就了法官梦想。但穿上法袍,坐在公堂之上,敲响法槌者,难到就是初入法院梦想的法官吗?几年来,她深深的体会到,这只是形式上的理解,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法官独有的职业道德和高尚人格,更重要的是要有一股对法治理念的执着追求。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质量,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她除了注重法律条文的学习外,还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最前沿的著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使得自己在审理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是基于这种职业的尊荣感,驱使她忘我工作,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张艳丽同志的学习精神和工作作风正影响和鞭策着荆州区法院全体干警,朝着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当专家型、学者型法官的方向不断前进。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