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远赴异地开庭-银河网站

江陵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远赴异地开庭

作者: 吴婷婷    发布时间:2022-05-25  访问次数:481

江陵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远赴异地开庭.jpg

5月19日,由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王某(化名)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在距江陵县近700公里外的贵州凯里开庭。

2021年5月,被告人王某来到江陵,架设粘网猎捕了三只“黄豆鸟”,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湖北省野生鸟类禁猎期,王某所捕获的三只“黄豆鸟”为“棕头鸦雀”,该鸟类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被告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因意外造成双腿骨折导致行动不便,租住在贵州某医院附近的宾馆接受治疗。江陵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如若将王某提审到江陵,长距离的行程将对其治疗及健康不利,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其诉讼权利,最终决定赴当地开庭。19日上午9点,庭审在王某所租住的宾馆正式开始。一张桌子,几个凳子,设施虽简易,庭审却没有丝毫马虎。因被告王某尚在恢复期且语言不通,合议庭放缓庭审节奏,反复多次向王某确认公诉机关指控内容是否知悉、陈述意见是否完整表达等,庭审各环节正常有序进行。该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异地开庭,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在严格司法的过程中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情怀。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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