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法官调解助企 一案多赢-银河网站

荆州区法院法官调解助企 一案多赢

发布时间:2020-07-30  访问次数:474

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刘钢坚持调解先行,成功化解一起指定审理的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现了纠纷化解、企业激活、政府放心的多赢效果。

2019年9月18日, 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万某某偿还借款330万元及利息而诉至公安县人民法院,并提起诉讼保全申请。公安县法院依法冻结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00万元,期限1年。因原告陈某系公安县人民陪审员等原因,被告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安县法院整体回避。同年12月16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刘钢发现案情复杂,诉讼标的较大, 且当事人均有采取信访等方式的过激行为,便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出在案件的处理上既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又要维护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明确要求。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刘钢首先让原、被告各自提交解决纠纷的方案,原告提出由两被告共同分期还款380万元,被告则提出一次性支付原告300万元,双方各执己见、分歧较大。同时,公安县藕池镇政府发函荆州区法院,因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镇重要支柱企业,专门从事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施工的专业防水企业,迄今已有40年的历史,为此,希望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等”。

鉴于上述情况,刘钢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指引,始终做到服务企业尺度不变、调解先行力度不减,采取电话沟通、上门做工作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调,双方互谅互让,争议差距逐渐缩小。功夫不负有心人, 最近,在刘钢的主持下,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自行履行协议内容,法院及时解除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不懈努力下, 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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