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保全保障企业运行 全力调解实现案结事了-银河网站

审慎保全保障企业运行 全力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 胡生琴    发布时间:2021-07-01  访问次数:468

市场经济的活力与营商环境的优劣息息相关,石首法院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石首法院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巧用调解手段,圆满化解了一起涉企纠纷。

2017年初,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邀约赵某和原告杨某入股共同经营公司,后三人因资金到账不及时、股东名册未更改等原因发生纠纷,杨某要求李某返还其前期投资的资金,经双方结算,确认李某应偿还原告杨某158万余元欠款。经多次催讨,被告李某仍未支付欠款。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2021年初将建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担保费等共计161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案件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宋益民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原告杨某还向石首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建材公司、李某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61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61万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承办法官在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走访企业时了解到,企业在正常经营中,生产销售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较好,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考虑到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兼顾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调解,希望能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方式,最大力度兑现债权,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债务人将分三年五期还清所有欠款。最终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

近年来,石首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高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努力平衡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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