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六条举措强力推进“清积”工作-银河网站

洪湖法院六条举措强力推进“清积”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3689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再加力度,再上措施。
 
      一是深入动员,院领导给执行干警鼓士气。在整训活动期间,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与执行局干警交心谈心,研究分析执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共同商量对策;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炎华就打好“清积”攻坚战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执行干警士气高昂,纷纷表示,一定要克难奋进,坚决完成任务。
 
      二是强化保障,为顺利“清积”创条件。在资金、车辆、力量等方面向“清积”倾斜,追加专项资金8万元,将专用车辆增至3台,11名司法警察随时待命,专人负责“清积”宣传报道。
 
      三是及时分类,专人专班专案负责。对71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由10名干警专门负责,限时结案;对90件涉及特困、特殊主体和重点信访的案件,由10名干警负责,尽力尽快妥善处理;对长期挂帐的“死案”,由6名干警负责,做到穷尽执行主体、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
 
      四是任务到组,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执行专班分为2-3个执行组,按照“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目标、定执行期限、定督办人”和市“四大家”领导、院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制度,开展量化考评、评比活动和定期通报,严格奖惩。
 
      五是联系沟通,合力做好执行工作。多宣传发动,与“清积”成员单位多沟通联系,对重点难案,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政治优势,形成社会力量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题。
 
      六是细化规定,规范执行卷宗管理。健全完善执行案件卷宗管理规定,对执行案件卷宗材料、整理顺序、质量检查、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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