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院推出“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银河网站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院推出“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

发布时间:2021-11-04  访问次数:523

     近日,市中院推出“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打通服务群众“最前一公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包括涉企诉讼事务“掌上办”、涉企诉讼事项“跨域办”、涉企法律服务“一号办”、涉企案件“高效办”等内容,着力解决好《2020年荆州市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对象所反映的涉及法院工作的主要问题。


    上线运行小程序,推进涉企诉讼事务“掌上办”。充分运用“多元调解”、“移动微法院”等小程序,向企业提供调解、立案、查询、缴费等诉讼服务,增强线下与线上功能互补联动。不得要求网上立案审核通过的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确需提供纸质材料的可在立案后根据审判业务庭要求提供。


    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推进涉企诉讼事项“跨域办”。为企业提供跨域立案、文书领取、开具生效证明、电子送达等全方位全流程的诉讼服务事项。当事人可选择全市任意一家法院,以任意一种方式自由办理诉讼服务,一次性解决企业异地诉讼难问题。


    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涉企法律服务“一号办”。融合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等静态信息以及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的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确保涉企案件“高效办”。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渠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推行诉前调解,探索建立和完善商事调解制度,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依法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出台《关于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明确荆州市两级法院在受理涉企案件执行立案时,申请执行人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立案人员直接通过审判管理系统自行核查法律文书生效信息,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降低负面影响。确立案卷留痕的评估方式,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等各环节和全流程,对涉企案件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分流职能,安排法官进驻荆州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各调解组织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的有效衔接,切实避免诉前调解未经当事人同意久调不决,对30日内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


    强化立案监督,及时交办。对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信箱”及上级法院通报等渠道收到的关于不立案问题投诉,尤其是涉企案件投诉,立案庭一律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逐案清零制度,及时交办工单,做到一事一查、逐一销号。

文章出处: 立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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