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青年委员会被团市委表彰为“2013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银河网站

荆州中院青年委员会被团市委表彰为“2013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 胡昱    发布时间:2014-04-16  访问次数:717

   

2月27日,共青团荆州市委召开第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表彰了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及特色工作奖,荆州中院青年委员会荣获“2013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命名“2013年度荆州市‘青年书香号’”称号。

2013年,我院青年委员会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捐献图书献爱心、“重温两个誓词、争当优秀法官”主题教育、诗文朗诵比赛、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展现出青年干警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取得良好成效。同时,为积极响应团市委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增强法院文化建设,青年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青年书香号”申报活动,组织青年委员、干警进行论证和研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6月正式启动,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队伍、搭建平台、开展活动等方式营造青年干警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学习氛围。2014年1月10日,团市委青工部部长杨迁元带队对我院“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进行验收,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图书阅览室后,杨部长对我院的青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青年书香号”的创建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最终我院“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顺利通过验收。

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在团市委的表彰文件上批示:“对院青委会所做的工作、争取的荣誉应当充分肯定,望再接再厉,在带领青年干警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开展健康向上活动方面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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