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服务到家门 石首法院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2-21 访问次数:420
近日,石首法院绣林法庭法官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成某提供上门服务,将办案地点设在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成某与被告雷某于1990年8月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分居生活,近年来,双方矛盾更加尖锐,曾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因各种原因未果,今年2月,原告成某向绣林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雷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琴通过与双方家人的沟通,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得知成某因意外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其年迈的父母照料。鉴于成某行动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便决定主动上门,将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离婚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负责、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表示称赞。
石首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章出处: 石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