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丹心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339
一片丹心为人民
——荆州区法院院长许春才同志先进事迹
1979年11月,许春才从教育战线调到洪湖市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特别是担任院长以来,他象拓荒的黄牛一样,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带领两个基层法院,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一连串丰硕成果。监利法院在他任院长的五年里,先后被省人事厅、省高级法院联合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最佳人民法院,被荆州市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市级文明单位和争创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荆州区人民法院被荆州市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荆州区委评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双十佳”单位。2005年,荆州区人民法院入围荆州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01年,他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一个个来之不易的殊荣,是许春才用心血和汗水带领两个基层法院干警浇灌的硕果,蕴含了他忠于法律、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
以身作则带队伍
许春才从任院长的第一天起,就立下了这样的誓言:“为官一任、建树一方、争创一流、造福一地”。七年来,他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和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基点,锤炼出了两个精诚团结、务实清廉、奋发进取的领导班子。
好“班长”带出好班子。他常说:“只有当好一个好‘班长’,才能带出一个好班子,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8年12月,已任洪湖法院副院长3年的许春才被提升为监利法院院长,从鱼米之乡的洪湖来到洪湖西岸的监利,摆在他面前的是:少数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思想滑坡,债务包袱沉重,编外人员较多。带着组织的重托、人民的期待,许春才未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开展交心谈心,主动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选准了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这个突破口。在他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上,对全体班子成员便郑重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合心、分工负责基础上的合力、服从大局基础上的合拍”的“三合”要求,并表示:“我向大家学习,大家向我看齐”。之后,他以“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为契机,每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并邀请县“四大家”领导、执法监督员和院退休老干部参加民主评议,班子的作风很快发生了转变,生动感人的事迹不断涌现。副院长廖孝芳带病站好最后一班岗,成天忙碌于讨论案件和伏案审签各种文书,因过度劳累晕倒在自己的办公桌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步青主动请缨参加农村税费改革,受到县委表彰。经过一年的努力,监利县人民法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争创工作先进单位。
他到任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后,开展了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活动,倡导班子成员要做到“思想同心、决策同议、工作同步、荣誉同享、困难同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全体班子成员一致认同,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钻研审判业务、带头顾全大局,在全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形象,增强了党组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对于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中的大事,他都要召开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做到用事业凝聚班子、用党性原则锤炼班子、用真挚感情团结班子、用以身作则带好班子。为了做好止讼息访工作,按照周三院长接待日的日程安排,他坚持按时坐“诊”,热情接待和耐心倾听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听诊把脉”,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稳妥解决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苦口婆心的进行疏导,做好转交督办。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他要求负责接待的副院长或其他中层干部务必做到“三心四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释要耐心、办事要公心,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问好、一番细语接待,并上墙让群众进行监督,这一举措深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赞誉。
好班子带出好队伍。他常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好样子”。2004年,在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以建设“严谨、高效、团结、廉政”的文明机关为总体目标,打造学习型法院,全面启动公开示范庭,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干警的精神振奋了、机关环境变美了、法院的形象提升了,法院被评为荆州区“机关作风建设年”先进单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行山被评为荆州区“十佳”公仆。在2005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国法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体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带头参加教育学习、带头参加全区组织的“五个一”系列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存在的问题,用“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领头雁形象带领全院干警。全体党组成员共查摆出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0余条,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为干警树立了身正影直的领导形象,均受到了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好评。
好队伍带来好院风。通过抓班子、带队伍,荆州法院呈现出了团结、敬业、学习的好风气。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多了。为配合全区项目建设年活动,支持企业改制工作,开展了“破产企业债权百日清收活动”,成立了以许春才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他的周密组织下,执行干警和承办法官在三位副院长的带领下,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债权清收工作,院领导与干警同甘共苦,克服重重困难,为企业收回债权230万余元。多次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被《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
干警刻苦学习的多了。许春才十分注重以人才兴院、以素质强院。针对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提请院党组讨论决定,凡今年未取得审判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干警,必须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予两个月的复习备考时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限时取得,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全院符合报考条件的有18人,2004年通过司法考试2人,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3人,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气氛,促进了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储备了新鲜血液。目前,全院干警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8%,本科学历占90%,法律硕士5人。
干警相互关心的多了。“只有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才能调动干警积极性,做到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这是许春才任院长多年最深刻的一条体会。在生活上,干警生病住院,他都要亲自去看望,干警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就业等等,他都要亲自过问和走访。针对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的问题,两年来,他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先后解决了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两个正科级职位和4名法官的副科级,荆州区委关心、重视和支持法院建设的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在教育整改活动中,开展了为老干部党员集体祝寿送温暖活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老干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老干部永远感受到家的温暖,赢得了干警的拥护。
尽心竭力谋发展
许春才是一位不甘平庸、不甘落后的人,到荆州区法院上任伊始,面对涉诉上访群众多、区“四大家”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法院评价较低的现状,他深知自己肩上的重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与班子成员达成了共识,确定了“向管理要效益、向审判要质量、向服务要形象"的工作思路,努力塑造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规范管理见成效。许春才注重管理,更善于管理。在监利院,就制定过《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在选人用人、清退临时工、开源节流等到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荆州市委政法委和荆州中院的高度评价和推广。到荆州区法院后,采取“借鸡下蛋”的办法,并结合法院的实情,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从院长到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通过两年的运作,改变了法院干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管理机制。2005年,他采取任人唯贤、整合审判资源、严格奖惩兑现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此外,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组织修订了18项涵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良性化的发展轨道。两年来,全院办案数量每年增加10%、差错率每年减少2%,偿还债务200万余元,无一干警违规违纪。
案件质量大提高。“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一个法院如果不视案件质量为生命,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院,一个法官如果不视案件质量为生命,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这是许春才逢会必讲的话。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他使出了“三招”:
加强指导,层层把关。要求主管案件的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把案件质量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承办案件、旁听庭审及参加合议案件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还通过制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规则》,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力度。某造纸厂郭某某欠款案,公诉机关指控郭涉嫌挪用资金罪和侵占罪,指控同案被告人赵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许春才认为,郭系委派到该厂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以贪污定罪量刑。同时,对公诉机关指控郭、赵二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因郭的贷款行为不是以纸厂承包代理人的身份实施的,而是在承包合同终止及签订租赁合同后实施的,故指控二人犯有挪用资金罪不能成立。事后,公诉机关对判决意见口服心服。
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作为一名法官,掌握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执法不可不公,作为一个院长,更应做到勤政廉政,奉法求实,才能为法官作出表率,才能把好最后一道防线”这是许春才常说的一句话。刚到荆州区法院时,有一刑事案件,因被告人与市委某领导沾亲带故,案件一拖再拖,公诉机关向他进行了反映。他在认真查阅案卷,仔细分析案情后,坚持有罪则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只唯法、不唯上,在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理直气壮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并按照法律规定阐释了理由,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决定,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公诉机关非常满意,称他是“铁肩担道义,执法为人民”的好院长。
创新机制,加强监督。严格内部监督,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行审判监督和纪检监督联动监督机制,把管人和管事结合起来,将往年案件半年集中评查改为日常评查,案件在归档前,由审判监督庭逐案评查,对案件质量差错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微杜渐。争取外部监督,实行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双重监督机制,通过他们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服务大局形象好。他坚持把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摆在首要位置,力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和务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各级领导的支持。2004年,在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他以推出示范观摩庭为突破口,着力在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上下功夫,主动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各部门负责人视察工作和观摩庭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逐步提升了法院的形象。2005年,在全区开展的项目年建设活动中,许春才向区委作出了“项目建设发展到哪里,我们就把工作联系到哪里;哪里需要提供司法保障,我们就服务到哪里”的承诺,对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方面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要求全院干警立足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共审结因项目建设而引发的租赁合同、排除妨碍纠纷等案件18件,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审结破产案件15件,为企业清收回债权460万余元,协助企业安置下岗职工21000余人。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的公信度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多次受到区领导的好评。
敬业奉献写忠诚
1989年,他的父亲患癌症,他顾不上照顾,老人临终前,家人打电话告诉他父亲病危,盼他火速赶回,老人想见他最后一眼,他因出差在外,不能脱身,也没能圆老人最后一个梦,给他留下了终身遗憾。他的爱人有较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并伴有高血压、高血脂,常年吃药,每年都要住院几次。他每调动一次工作,一年半载与爱人才能重新安居一地,每当爱人生病住院时,他只是抽空去看一看,从未耽误过一天工作。“我觉得爸爸没有尽到仁父之责,但话说过来,他也很艰难,我们理解他”许春才的儿子发自肺腑地说。几年前,儿子因病急需到汉口做血管瘤手术,可他带队正在外执行,得知这一情况,他何尝不是归心似箭,陪伴儿子去医院,尽一份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但考虑到几百名职工还眼巴巴地盼着他们执行回“救命钱”。在亲情与工作的两难关口,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工作,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安慰了一下儿子和妻子。儿子进手术台前,还是妻子含着泪水在手术意见书上签字画押。......许春才说:“我不是不爱我的父母妻儿,但为了工作,我只能舍‘小家’、顾‘大家’,才对得起头上的国徽、肩上的天平!”
在老百姓心中许春才不但是铁面无私的“包公”,而且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好公仆。曾有一名署名为“江西人”的同志给荆州中院院长写来一封信,他在信中说:“我出差到监利县,好奇地走进法院,看见左边玻璃窗内贴着干警的半身彩照,介绍了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我走进大厅,看见大厅摆着二张办公桌和二张长木椅,当时,办公桌内侧坐着一位年近五十的中年人在写着什么,桌子右角放着一个三角木牌,牌子上写着‘许春才’,在牌子右下角写着‘院长’,在桌子对面坐着三个农民打扮的人。大约五分钟左右,那三个人带着满意的神态离开了。接着又进去了四个人,只见一位约三十岁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份材料和一张小孩的照片在诉说什么,许院长认真地听着、记着,十几分钟后,他们也离开了。后来,又上来了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只见院长招呼他坐了下来……太感人了,许院长工作那么务实,对群众那么热情,我的心绪始终难以平静,于是写了一点感受,希望我们党的干部都像许院长那样,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他这种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随着时间的推移始终经久不衰。到任荆州区法院后,针对来信来访群众多的问题,在严格执行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院长接待日交办件处理办法》,把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一一落到实处。出身农民家庭的许春才,总有一种淳朴的同情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满腔热忱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济,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两年来,法院共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0万余元,涉诉上访案件大大减少。
许春才常说:“工作要长计划、短安排”。他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在办公会上率先提出了关于2006年工作改革的设想,同时,为了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出了开展规范管理建设年活动,渴求用自己的勤奋和智慧把荆州区人民法院建设得更好,表现出了一个老党员、老法官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
面对成绩,许春才没有感到丝毫满足,面对工作,他决心用真诚和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
——荆州区法院院长许春才同志先进事迹
1979年11月,许春才从教育战线调到洪湖市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特别是担任院长以来,他象拓荒的黄牛一样,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带领两个基层法院,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一连串丰硕成果。监利法院在他任院长的五年里,先后被省人事厅、省高级法院联合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最佳人民法院,被荆州市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市级文明单位和争创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荆州区人民法院被荆州市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荆州区委评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双十佳”单位。2005年,荆州区人民法院入围荆州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01年,他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一个个来之不易的殊荣,是许春才用心血和汗水带领两个基层法院干警浇灌的硕果,蕴含了他忠于法律、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
以身作则带队伍
许春才从任院长的第一天起,就立下了这样的誓言:“为官一任、建树一方、争创一流、造福一地”。七年来,他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和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基点,锤炼出了两个精诚团结、务实清廉、奋发进取的领导班子。
好“班长”带出好班子。他常说:“只有当好一个好‘班长’,才能带出一个好班子,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8年12月,已任洪湖法院副院长3年的许春才被提升为监利法院院长,从鱼米之乡的洪湖来到洪湖西岸的监利,摆在他面前的是:少数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思想滑坡,债务包袱沉重,编外人员较多。带着组织的重托、人民的期待,许春才未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开展交心谈心,主动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选准了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这个突破口。在他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上,对全体班子成员便郑重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合心、分工负责基础上的合力、服从大局基础上的合拍”的“三合”要求,并表示:“我向大家学习,大家向我看齐”。之后,他以“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为契机,每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并邀请县“四大家”领导、执法监督员和院退休老干部参加民主评议,班子的作风很快发生了转变,生动感人的事迹不断涌现。副院长廖孝芳带病站好最后一班岗,成天忙碌于讨论案件和伏案审签各种文书,因过度劳累晕倒在自己的办公桌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步青主动请缨参加农村税费改革,受到县委表彰。经过一年的努力,监利县人民法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争创工作先进单位。
他到任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后,开展了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活动,倡导班子成员要做到“思想同心、决策同议、工作同步、荣誉同享、困难同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全体班子成员一致认同,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钻研审判业务、带头顾全大局,在全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形象,增强了党组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对于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中的大事,他都要召开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做到用事业凝聚班子、用党性原则锤炼班子、用真挚感情团结班子、用以身作则带好班子。为了做好止讼息访工作,按照周三院长接待日的日程安排,他坚持按时坐“诊”,热情接待和耐心倾听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听诊把脉”,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稳妥解决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苦口婆心的进行疏导,做好转交督办。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他要求负责接待的副院长或其他中层干部务必做到“三心四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释要耐心、办事要公心,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问好、一番细语接待,并上墙让群众进行监督,这一举措深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赞誉。
好班子带出好队伍。他常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好样子”。2004年,在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以建设“严谨、高效、团结、廉政”的文明机关为总体目标,打造学习型法院,全面启动公开示范庭,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干警的精神振奋了、机关环境变美了、法院的形象提升了,法院被评为荆州区“机关作风建设年”先进单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行山被评为荆州区“十佳”公仆。在2005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国法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体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带头参加教育学习、带头参加全区组织的“五个一”系列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存在的问题,用“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领头雁形象带领全院干警。全体党组成员共查摆出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0余条,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为干警树立了身正影直的领导形象,均受到了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好评。
好队伍带来好院风。通过抓班子、带队伍,荆州法院呈现出了团结、敬业、学习的好风气。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多了。为配合全区项目建设年活动,支持企业改制工作,开展了“破产企业债权百日清收活动”,成立了以许春才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他的周密组织下,执行干警和承办法官在三位副院长的带领下,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债权清收工作,院领导与干警同甘共苦,克服重重困难,为企业收回债权230万余元。多次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被《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
干警刻苦学习的多了。许春才十分注重以人才兴院、以素质强院。针对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提请院党组讨论决定,凡今年未取得审判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干警,必须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予两个月的复习备考时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限时取得,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全院符合报考条件的有18人,2004年通过司法考试2人,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3人,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气氛,促进了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储备了新鲜血液。目前,全院干警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8%,本科学历占90%,法律硕士5人。
干警相互关心的多了。“只有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才能调动干警积极性,做到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这是许春才任院长多年最深刻的一条体会。在生活上,干警生病住院,他都要亲自去看望,干警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就业等等,他都要亲自过问和走访。针对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的问题,两年来,他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先后解决了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两个正科级职位和4名法官的副科级,荆州区委关心、重视和支持法院建设的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在教育整改活动中,开展了为老干部党员集体祝寿送温暖活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老干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老干部永远感受到家的温暖,赢得了干警的拥护。
尽心竭力谋发展
许春才是一位不甘平庸、不甘落后的人,到荆州区法院上任伊始,面对涉诉上访群众多、区“四大家”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法院评价较低的现状,他深知自己肩上的重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与班子成员达成了共识,确定了“向管理要效益、向审判要质量、向服务要形象"的工作思路,努力塑造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规范管理见成效。许春才注重管理,更善于管理。在监利院,就制定过《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在选人用人、清退临时工、开源节流等到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荆州市委政法委和荆州中院的高度评价和推广。到荆州区法院后,采取“借鸡下蛋”的办法,并结合法院的实情,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从院长到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通过两年的运作,改变了法院干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管理机制。2005年,他采取任人唯贤、整合审判资源、严格奖惩兑现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此外,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组织修订了18项涵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良性化的发展轨道。两年来,全院办案数量每年增加10%、差错率每年减少2%,偿还债务200万余元,无一干警违规违纪。
案件质量大提高。“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一个法院如果不视案件质量为生命,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院,一个法官如果不视案件质量为生命,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这是许春才逢会必讲的话。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他使出了“三招”:
加强指导,层层把关。要求主管案件的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把案件质量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承办案件、旁听庭审及参加合议案件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还通过制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规则》,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力度。某造纸厂郭某某欠款案,公诉机关指控郭涉嫌挪用资金罪和侵占罪,指控同案被告人赵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许春才认为,郭系委派到该厂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以贪污定罪量刑。同时,对公诉机关指控郭、赵二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因郭的贷款行为不是以纸厂承包代理人的身份实施的,而是在承包合同终止及签订租赁合同后实施的,故指控二人犯有挪用资金罪不能成立。事后,公诉机关对判决意见口服心服。
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作为一名法官,掌握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执法不可不公,作为一个院长,更应做到勤政廉政,奉法求实,才能为法官作出表率,才能把好最后一道防线”这是许春才常说的一句话。刚到荆州区法院时,有一刑事案件,因被告人与市委某领导沾亲带故,案件一拖再拖,公诉机关向他进行了反映。他在认真查阅案卷,仔细分析案情后,坚持有罪则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只唯法、不唯上,在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理直气壮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并按照法律规定阐释了理由,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决定,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公诉机关非常满意,称他是“铁肩担道义,执法为人民”的好院长。
创新机制,加强监督。严格内部监督,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行审判监督和纪检监督联动监督机制,把管人和管事结合起来,将往年案件半年集中评查改为日常评查,案件在归档前,由审判监督庭逐案评查,对案件质量差错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微杜渐。争取外部监督,实行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双重监督机制,通过他们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服务大局形象好。他坚持把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摆在首要位置,力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和务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各级领导的支持。2004年,在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他以推出示范观摩庭为突破口,着力在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上下功夫,主动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各部门负责人视察工作和观摩庭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逐步提升了法院的形象。2005年,在全区开展的项目年建设活动中,许春才向区委作出了“项目建设发展到哪里,我们就把工作联系到哪里;哪里需要提供司法保障,我们就服务到哪里”的承诺,对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方面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要求全院干警立足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共审结因项目建设而引发的租赁合同、排除妨碍纠纷等案件18件,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审结破产案件15件,为企业清收回债权460万余元,协助企业安置下岗职工21000余人。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的公信度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多次受到区领导的好评。
敬业奉献写忠诚
1989年,他的父亲患癌症,他顾不上照顾,老人临终前,家人打电话告诉他父亲病危,盼他火速赶回,老人想见他最后一眼,他因出差在外,不能脱身,也没能圆老人最后一个梦,给他留下了终身遗憾。他的爱人有较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并伴有高血压、高血脂,常年吃药,每年都要住院几次。他每调动一次工作,一年半载与爱人才能重新安居一地,每当爱人生病住院时,他只是抽空去看一看,从未耽误过一天工作。“我觉得爸爸没有尽到仁父之责,但话说过来,他也很艰难,我们理解他”许春才的儿子发自肺腑地说。几年前,儿子因病急需到汉口做血管瘤手术,可他带队正在外执行,得知这一情况,他何尝不是归心似箭,陪伴儿子去医院,尽一份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但考虑到几百名职工还眼巴巴地盼着他们执行回“救命钱”。在亲情与工作的两难关口,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工作,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安慰了一下儿子和妻子。儿子进手术台前,还是妻子含着泪水在手术意见书上签字画押。......许春才说:“我不是不爱我的父母妻儿,但为了工作,我只能舍‘小家’、顾‘大家’,才对得起头上的国徽、肩上的天平!”
在老百姓心中许春才不但是铁面无私的“包公”,而且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好公仆。曾有一名署名为“江西人”的同志给荆州中院院长写来一封信,他在信中说:“我出差到监利县,好奇地走进法院,看见左边玻璃窗内贴着干警的半身彩照,介绍了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我走进大厅,看见大厅摆着二张办公桌和二张长木椅,当时,办公桌内侧坐着一位年近五十的中年人在写着什么,桌子右角放着一个三角木牌,牌子上写着‘许春才’,在牌子右下角写着‘院长’,在桌子对面坐着三个农民打扮的人。大约五分钟左右,那三个人带着满意的神态离开了。接着又进去了四个人,只见一位约三十岁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份材料和一张小孩的照片在诉说什么,许院长认真地听着、记着,十几分钟后,他们也离开了。后来,又上来了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只见院长招呼他坐了下来……太感人了,许院长工作那么务实,对群众那么热情,我的心绪始终难以平静,于是写了一点感受,希望我们党的干部都像许院长那样,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他这种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随着时间的推移始终经久不衰。到任荆州区法院后,针对来信来访群众多的问题,在严格执行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院长接待日交办件处理办法》,把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一一落到实处。出身农民家庭的许春才,总有一种淳朴的同情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满腔热忱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济,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两年来,法院共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0万余元,涉诉上访案件大大减少。
许春才常说:“工作要长计划、短安排”。他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在办公会上率先提出了关于2006年工作改革的设想,同时,为了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出了开展规范管理建设年活动,渴求用自己的勤奋和智慧把荆州区人民法院建设得更好,表现出了一个老党员、老法官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
面对成绩,许春才没有感到丝毫满足,面对工作,他决心用真诚和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