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方发力 成功化解一起离婚财产纷争-银河网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方发力 成功化解一起离婚财产纷争

作者: 张艾    发布时间:2021-04-19  访问次数:430

近日,在法官、人民陪审员、律师、村综治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荆州区法院纪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纷争,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2008年,甲某(男)与乙某(女)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不和,于同年9月开始分居。2019年9月,乙某起诉离婚,荆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2021年1月,乙某再次起诉离婚,庭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分歧较大。

原来,2008年,乙某父母在村建有一套400平方米的楼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父名下,由一大家人共同居住。2018年,该房拆迁,400平方米的楼房置换成两套140平方米、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及补偿金46万元。甲某认为,自己这些年为这个家也有付出,且户口也用于此房拆迁,若是离婚应分得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同时还应分得20万元补偿金用于装修,乙某对此不予认可。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已符合离婚条件,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若是判决离婚,又不能将案外人财产在该案中一并处理。为彻底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化解家事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之后,承办法官先后组织甲乙双方调解5次,乙某父母最终同意将90平方米房子给甲某,并给予甲某5万元用于装修,双方互不让步,矛盾再度升级。4月1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甲乙双方调解,并邀请乙某父母、乙某律师、人民陪审员、村综治办主任参加,大家融法理情于一体耐心做工作,并主动向装修公司咨询简装房屋的造价。经过多方调解、群策群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某分得90平方米的房屋,并由乙某给付其6万元装修费。

此案的圆满解决,是纪南法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的具体体现,展示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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