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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官的“五字”办案法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429
 ——记松滋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沙道观法庭审判员丁克华
      丁克华同志是一名长期奋战在基层法庭的老法官。提起老丁,无论是当事人,还是领导和同事,都会由衷地感到钦佩。十六年来,他潜心研究农村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出一套“访、调、审、执、收”的五字办案法,审理案件上千件,年结案率100%,没有出现一起错案、积案、上访闹事案,真正发挥了民事诉讼的纠纷解决功能。
    “访”字,就是指调查走访,及时排查矛盾隐患。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法官走乡串户地搞调查走访已经很少见了。多年来,老丁并没有放弃这一传统,而是坚持每案必访。因为老丁深知,在农村,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诉讼能力普遍还比较弱,他们对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难以理解,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往往坚信法院不公、偏袒对方,并转而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抗争,包括以激烈的生命抗争(自杀)或群体上访的方式。而法官的深入调查走访,就能有效消融当事人的这些不满情绪。即使是败诉,这些当事人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因为他们可以在法官的艰苦调查走访中感受到公正地对待过程。2005年9月的一天,八宝镇某村的陈姓老汉跑到法庭,要状告同村的张某欠钱1000元不还。老丁接待时发现陈老汉既不会写诉状,也不知道什么叫证据。但老丁没有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而是耐心地进行了询问。在老丁的帮助下,陈老汉想起了村里还有两个证人知道张某借钱的事。做好笔录后,老丁当即骑车赶到该村,通过调查走访,掌握了张某欠钱不还的证据,最后顺利为张老汉讨回了血汗钱。事后老丁说,这事看起来不大,但对农村的一个老人来说,积攒千把元钱绝对是不容易的事,处理不好的话,就有可能闹出人命来。
     “调”字,就是指深入调解,彻底解决纠纷。农村案件的当事人多半是一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以调解方式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就显得特别重要。老丁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以心服人,用爱促调。近年来,经他处理的案件有85%以上是调解结案,成了当地人人皆知的调解能手。陈某是沙道观镇某村的一位75岁老人,有四个儿女。一天,老人跌跌撞撞地来到法庭,要求儿女们履行赡养义务。听完老人的哭诉,老丁再也坐不住了。他跑到镇上联系了一台三轮出租车,亲自护送老人回家。老人的小儿子见是法官冒雨亲自送他父亲回家,既惊诧,又感动,表示一定好好对待老父亲。老丁当即对他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没想到老人却帮小儿子求起情来。原来,陈某的另三个儿女都居住在外地,照顾老父亲的任务就落在小儿子一个人头上。而陈某觉得小儿子吃了亏,想帮他做点什么,结果总是好心办坏事。小儿子数落了父亲几句后,老人一气之下就跑到了法庭。老丁总算是松了口气,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联系上了老人的其他儿女,希望他们多回家看看老父亲。老人现在是逢人便讲:“我在沙道观有一个落脚处了。”2006年9月,残疾人李某找到老丁,诉说他的妻子不按离婚协议支付小孩抚养费,小孩正面临失学。老丁一面做好安抚、稳定工作,一面与当地村组取得联系,督促其妻履行义务。临近中午,老丁还特地为李某买来了午餐和返家的车票。李某上车时,老丁又拿出身上仅剩的120元,让其回去补交孩子上学的书杂费,嘱咐他千万别耽误了孩子。
    “审”字,就是指依法审判,维护公平正义。老丁不仅常怀一颗爱民之心,而且始终保持一身正气,慎思明查,不在人情、权力、金钱面前低头,以高尚的人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2006年5月,老丁审理陈某诉黄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发现陈某为了谋取更多的赔偿,在伤情、费用方面做了一些手脚,提交了不少虚假证据。陈某慌了神,委托老丁的老同学前来说情送礼,希望老丁能在证据认定方面高抬贵手,不要这么认真。老丁当即严辞拒绝了老同学的请求:“我如果照你们说的做了,我就是对法律的不忠。”最后,老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所有虚假证据一一剔出,依法据实作出了判决。正是由于老丁的刚直不阿,他在当地赢得了“黑脸包公”的赞誉,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100%。
     “执”字,就是指依法执行,实现合法权益。老丁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将耐心教育、疏导与国家强制手段有机结合,讲求方式方法,做到以和解促执行,努力追求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近几年来,老丁执行了150余件案件,其中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的90件,真正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仅有5件5人。2005年8月,老丁负责执行某镇农技站赔偿案时,标的12万余元,权利人涉及50多农户,人多嘴杂,矛盾随时都会激化,引起群体性事件。老丁一方面给农技站施加压力,督促其积极筹款执行;另一方面冒着炎天暑热,三番五次的出入这五十多家农户,做好稳定工作。经过3个月艰苦努力,案件最终得以和解执行。今年,法庭不再承担执行职能后,老丁在审判过程中仍然不忘为以后顺利执行铺路,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案件最终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收”字,就是指回访收集意见,确保案结事了。案件审结后,按照一般的流程管理规定,就该归档束之高阁了。但老丁却自寻“麻烦”,多年来始终坚持回访当事人,收集他们及当地干部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通过回访,老丁使120多对曾经打了官司的“冤家”消除了隔阂,解决后续问题35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的因素。如涴市镇某村曾某和张某是邻居,因相邻通行问题闹到法庭,差点成了生死仇人,经老丁精心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协议。案件审结后,老丁还是感到不放心,三次到曾某和张某家进行回访,有效防止了矛盾再次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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