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举措助力企业跑出“加速度” 洪湖市人民法院立足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洪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考虑到疫情期间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及账户查封对其企业融资产生的影响,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执行局没有采取查封账户等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主动加大沟通调解力度,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该院收到申请执行人赠送的锦旗。
这只是洪湖市人民法院立足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洪湖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司法职能,出台《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在审理涉企纠纷案过程中,注重因案施策,调解先行,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慎用强制措施,将涉案企业的司法需求融入案件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力促纠纷妥善化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服务和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1-10月,共收案3262件,结案2563件。
同时,该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加大执行案件审限督办,加快执行节奏,缩短结案时间。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涉黑恶刑事涉财产执行、职务犯罪刑事涉财产执行、涉民生、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及涉金融债权执行五类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截至10月31日,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44件,结案556件,结案率74.73%;其中受理合同类执行案件162件,结案108件,结案率66.67%,合同类执行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38件,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100%。加大积案清理力度,疫情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变现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20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让金融机构资金快速回笼,为更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资金保障。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因案施策,慎用强制措施,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办案方法、办案措施,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尽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为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该院还按照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全力推动实施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将立案登记、送达、财产保全等多项辅助性事务集约到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行诉讼事务“一次办理”,减轻涉诉企业诉累。全面推行“湖北移动法院”“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调解、网上缴费、网上开庭一体化诉讼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立案难”问题,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同时,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先后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诉调对接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室,在全市各乡镇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强诉调对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分调裁审”改革,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以最短的办案周期帮助企业一次性解决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