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练整改】湘鄂两地三县法院开展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合力守护洞庭湖生态安全-银河网站

【拉练整改】湘鄂两地三县法院开展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合力守护洞庭湖生态安全

作者: 喻明洁 雷敏    发布时间:2022-06-02  访问次数:482

6月1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安乡县人民法院签署《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合作转变,凝聚司法合力,共筑环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此次三县法院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是适应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实际需要,是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的《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的具体深化。《办法》明确了16条协作事项。

在案件审理方面,《办法》提出,依法审理环境污染防治案件,注重预防优先,依法及时适用禁止令;依法审理生态保护案件,探索适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多元修复方式;依法审理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在注重资源权属保护与交易秩序维护的基础上,兼顾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并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方面,按照《办法》,三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统一对生态环境损害证据事实认定、鉴定评估、案件定性标准。

三县法院还将充分发挥生态司法的能动性,共同选取、打造综合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共同发布环洞庭湖(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促进区域环境资源良性治理。

《办法》还对管辖争议、跨域立案、联合执行等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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